自1956年建立第一处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国已基本形成类型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截至2018年底,保护区领域概况如下。
● 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50个,其中国家级474个。
● 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4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4.84%。全国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都建有代表性的自然保护区,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以及大多数重要自然遗迹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保护,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逐步恢复。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800多只,东北虎、东北豹、亚洲象、朱鹮等物种数量明显增加。
● 全国自然保护区从业人员35万,其中专职管理人员总计4.5万人(含专业技术人员1.3万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已建立相应管理机构,多数已建成管护站点等基础设施。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